目前
继承父母名下的商铺,需要按以下步骤交税:先办理继承公证,交纳评估费千分之六,依据住房评估价格缴纳2%公证费,取得公证书,办理继承过户,需要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办理
继承人名字房产证,继承人得到房子再次卖掉。如果没有满五年持有,或者不是卖家家庭唯一住房,卖掉过户,需要交纳住房总价减去办理继承时候花费,这个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还需要交纳全额契税3%印花税万分之五,评估费千分之六,手续费几百元。
父母去世没有遗嘱,按
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共同分割遗产。父母在世,可以办赠与公证或者买卖过户,区别上,继承或者赠与的房产再出售要补缴20%的个税,适合自住。买卖过户的房产相对过户费用高一些,费用按二手方的税费收取,赠与和继承,需要按面积的2%收公证费,这是政府定价,不是指市价;赠与的房产过户时按评估价收3%的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