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公司签-了二年合同到期,继续在公司工作了7个月公司也没和我续签!现在公司以我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理由,把我调离原来的岗位!待遇不一样我不想做了,能拿到补偿金吗?

2021-03-17 20:3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依法终止合同,不属于无故辞退,但是,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要对劳动者给予补偿。

  • 1、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未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最高补偿不超过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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