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的话可以再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离婚
2021-03-17 19:41: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时应该提供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 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等等。
  • 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材料: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每人两张近期免冠照;
    3、结婚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