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去年没有拿到工资。可以要求赔偿吗?

2021-03-17 18:4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我国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劳动者通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按时发放工资,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或者违法的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存在上述违法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者以此为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讨回自己应得的薪资。
  •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欠扣工资的,需要向劳动者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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