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丈夫被鼻子轻伤二级,现在对方要求调停,对方故意受伤,判决多长时间,还有多少赔偿金合适,住院费去了八千,我丈夫住院期间对方没去过,对方是当地人,我们在国外工作

2021-03-17 18:2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轻微伤的按治安案件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致人轻伤的,对方涉嫌刑事犯罪,受害人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
  • 住院费包含在医疗费中,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进行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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