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向我们借了二十万人,写了借款,到期还没还清。合同上担保人的日期过去了,向法院起诉了。之后,我们委托的律师让我们更改了日期。结果,法院的人叫我们去问发生了什么。接下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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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保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再找借款人追偿
1、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判决。
2、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人,你可以将其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下,你可以起诉担保人,要求其承担担保责任。
3、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及家属必须居住的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会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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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纠纷起诉的需要准备起诉状或者相关的证据材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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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