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户口居住地不在一起,男方不在户口居住地住,女方起诉离婚,可在女方居住地起诉吗?女方带着孩子在女方居住地住

离婚
2021-03-17 16:40: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到户籍地办理。
    起诉离婚的,一般情况下,是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所在地可以指被告住所地,也可以指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若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起诉离婚期间女方可以住男方家,此时仍然是夫妻关系。起诉流程:
    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
    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3、法院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不受理的告诉不予受理的理由。等等。
  •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是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