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刚离婚有两个孩子,离婚协议书上一个人,她现在给我两个孩子生活费2000,十亩地她种,我不要孩子,我建议怎么办。

离婚
2021-03-17 15:57:0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的义务,就算不想要也没有办法避免,我们每一位都是因为自己父母的抚养而长大的,这不是自己的问题,是整个社会的义务,只有自己调整生活观念才能解决。法院判决一般会根据以下状况来,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 在离婚过程中,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都要争取的情况下该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