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一下,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了,孩子跟男方的姓氏,但是男方一直没给抚养费,我想给孩子改名改姓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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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要双方都去才可以的,建议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只能等孩子年满18周岁,他有权自己去派出所要求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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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后孩子是可以改姓的,但是,要经过孩子父亲一方同意,户籍办理机构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或者也可以孩子自己成年后改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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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判给女方之后是可以改姓的。孩子改姓名,需要父母都同意才可以,这也是户籍部门的要求。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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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