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车和电动汽车发生事故,交通警察认定书由我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电动汽车驾驶员住院期间需要手术,我垫付了3000元,最后经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一次支付电动汽车驾驶员32000元,电动汽车驾驶员和我,保险公司,三方签订协议,然后互不追究责任!当初我垫付的3000元,对方不还给我,我可以通过法院回收吗?

2021-03-17 15:17: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的全责方要承担对方修车的维修费,通常都是需要先垫付维修费的,然后保险公司理赔后再到保险公司领取赔付金。
    双方发生了车辆交通事故,其中一方为全责,则全责一方的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的车辆理赔是需要一个过程,无法当时准确定损,所以,保险公司通常不会垫付维修费,而是要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维修费用。
    当然,也有一些保险公司推出的特别服务,是可以先行预赔付的,为对方修车垫付一定的维修费。
  • 对方全责,车祸保险理赔流程如下:
    1、及时报案、报警。
    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到现场协助处理,车主应如是叙述事发经过,提供相应证明和照片等。
    3、核价。
    4、提供单证。
    车主在交管部门对该车险事故处理结案之日10天内,向提交保险公司事故。
    5、领取赔款。
    注意提交的证据包括保险单复印件、出险通知书、损失清单、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
  • 发生车祸,对方全责的保险理赔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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