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房产证,没土地证,可以买么? 卖家可以领着去公证处公证,有用么

公证
2018-12-27 07:0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买房卖房时,房产证和土地证要分别过户,先办理房产过户,之后过户土地证,如下:
    1、房权证过户: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面签,之后缴纳税费、过户;
    2、土地证过户:需带身份证、房产证、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发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办理过户。
  • 物权法》第202条,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抵押权登记的主要目的就是在于登记之后获得的优先权,法院不予以保护,抵押权登记便无任何意义,当主债权的优先丧失后,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因为被担保物权丧失了优先权,而变得没有任何意义。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12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因此,当事人通过抵押合同对担保期间作出变化的,不能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因此,抵押合同中的抵押期限无任何意义。
    由于抵押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在登记簿记载,因此与主合同不一致,对主债权期间并无任何影响。
    实务中,从谨慎角度出发,可以告知抵押当事双方重新约定与主债权合同一致,如双方不听从建议,可以记载入询问表,登记人员并不会因此担责。
  • 公证处是国家司法证明机构.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办理各类涉外、涉港澳台及国内的民事、经济公证。  涉外民事类公证:学历、学位、成绩、未受刑事处分、婚姻状况、出生等。
      国内民事类公证:委托、遗嘱、继承权、声明书、保证书等。  涉外经济类公证:公司章程、法人委托书、完税证明等。  国内经济类公证:抽奖、招投标、拍卖、证据保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第七条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