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母遗嘱留给我们姐妹四人房产,其中一个哥哥去世。他儿子能继承吗?

2021-03-17 07:48: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我国的相关法律可知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作为遗嘱继承,只能是遗赠。
    2、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做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孙子需在继承开始后2个月内做出接受遗赠的明示。
  •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是有顺序的。首先,第一顺位人是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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