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出租车老板,把车包给别人,合同上写着事故由老板(我)承担保险部分,其馀赔偿由承包人负责。现在发生事故,保险正好过期,保险公司不赔偿,所以必须负责保险部分。现在承包人借口没有钱,拒绝承担多馀的赔偿金,我必须承担一切责任吗?我该怎么办?

2021-03-16 23:24: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租车事故如何要求赔偿,  首先,因肇事方和出租车方在交通事故中均具有过错,二人共同造成您的人身伤害,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出租车车主可以将出租车方和肇事方作为共同被告,诉请两方共同赔偿损失。  其次,您与出租车构成运输合同关系,依据我国《合同法》第290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之规定,出租车方有义务将您安全运输到目的地,在运输途中使您遭受身体伤害,出租车方违反了合同义务,您也可以以出租车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诉请出租车方赔偿您损失  最后,出租车发生事故索赔内容  
    1、治疗费用:按实际支出计算,以医院票据为准;  
    2、继续治疗费用:以医院的诊断为准;  
    3、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公务员出差补助标准计算;  
    4、营养补助费:各地计算方法不完全一样;  
    5、护理费:各地计算方法不完全一样;  
    6、误工费:按实际收入计算,以实际误工天数为准;  
    7、财物损失:以实际发生金额计算;  
    8、精神抚慰金(就是楼主提到的“极度痛苦费用”);  
    9、亲属因此事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以票据等为准;另外,楼主认为所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都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出租车事故能要求误工费赔偿吗  出租车误工费应该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  一天的份钱+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 租用车辆到期后,承租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还车时间、地点按时归还承租车辆,且车况与《汽车租赁登记及车辆交接表》中租车前的车况登记无出入,若出现新的刮、碰、损坏等现象或设备、证件等不全,承租人应按实际损失交纳车损费及其它相应的费用。
  • 租出租车车后出车祸,由保险公司和事故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具体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出租车的车主通常是不成但相应的责任的,如果其出租出去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可以依法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并且由事故造成者进行相应的责任承担。
  • 你好,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如果在担保时写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负责担保,那么就是一般保证, 法律上对一般保证是这样规定的,当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偿还(申请执行后,不能执行),才可以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2、如果在担保人没有写任何以上内容,那么就是连带保证,债权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钱,也可以向保证人要钱。连带保证的责任比较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