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有了外遇 想要离婚,把别人欠我们的钱要去了,他给人家打了个收据,但是当初借条是我的名字。而且他不识字,是让他的小三打的收据,他盖的手印。请问此收据有效么?我手中的欠条还有效么?

2018-12-27 02:44: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
    1、只要借据的内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是双方自愿签署,真实意思表示,只有当事人的捺手印、签名没有进行公证是不影响借据效力的。
    2、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可以随时主张还款,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到期可以主张还款,同时请留意民事诉讼的有效时效是两年,请尽快及时处理;
    3、建议及早向对方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以加速对方还款的进程;
    4、请保存好借条。
  • 按手印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达成共识,并且对借条的内容通过按手印的方式进行确认。n按手印就表明借条是合法有效的。n给现金就看金额大小了。如果是小金额的借贷关系,通过现金进行钱款的支付是很正常的。
    但是如果是大金额的借贷关系,那么一般就是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了,需要有银行转账记录的。即使是现金支付,也需要有债务人的收条,不然法官是不会认可的。
  • 欠条其实没有多大用处,只要有欠款的事由证据,没有欠条同样可以起诉,同样要胜诉。如果没有欠款事由证据,单凭一张欠条不一定能胜诉。欠条与借条是不同的,借款没有借条无法起诉,更不要说胜诉了。
    欠条,比如欠工资,欠工程款,欠医药费,欠赔偿款,欠货款,欠吃喝餐费等等,没有欠条都可以起诉的,只要有签单,或合同,或事实等就行。欠条也好,借条也好,合同也好,不是本人签名,别人代签就是废纸一张。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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