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7月21贷款买的车。9月17号还款了一次。10月11号还款了一次。10月22号贷款公司的打电话给我,问我车是不是自己在开,我说是,他们叫我去签个证明。然后在路上他们找到了我。让我去签字。他们让我别熄火,他们要拍个照片。然后我去了他们车上。他们车身的人给我一张纸。然后我车就直接被他们开走了。让我第二天去找他们,我去了。贷款公司的人说我还款预期。现在让我把后面的钱全部还上,然后还要给他们公司百分之20的违约金,还有车价的百分之5的保管费。现在贷款公司的人也不告诉我到底要给他们公司多少钱。要让我先去把银行的钱给了。才给我算他们公司还要多少钱?。

2018-12-27 02:39: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怎么用汽车办理贷款?按照银行规定,能够支付一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公证费及保险费,具备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在银行认可的汽车经销商处购车,都可以申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以办理8万元左右的车贷为例,其相关花费情况如下:
      费用1:首付款=购车价格×30%,即80000×30%=24000元。
      费用2: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以及盗抢险、车辆自燃险、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保险费约在3200元左右。
      费用3:借款合同公证费100元(公证处收取),车辆抵押费300元?车管部门收取)。
      费用4:与非贷款购车相同的车辆附加费等其他正常费用。
      贷款买车手续5步走
      从是否与银行打交道的办理方式来说,汽车贷款分为“间客式”和“直客式”。由于日前许多保险公司停止办理带有为贷款人担保性质的履约保险,所以目前银行办理较多的主要是抵押加保证的贷款,即借款人将车辆抵押,并找一个银行认可的担保人(公务员、医生、金融员工等)进行担保。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由于劳动者的过错造成的以外,不论用人单位是否有过错,其均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且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迫使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违约金则需一方违约。

    2.计算基点不同。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应以具体损失为平衡的基点。而经济补偿的计算基点并不是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解除而受到的损失,而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已作出的贡献。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越长,其离职时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反之,工作时间越短,经济补偿金就越少。

    3. 功能不同。违约金的功能主要在于赔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到的损失,而经济补偿金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具有赔偿性质,另一方面在不可归责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之事由时,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照顾义务效力而衍生的一种义务,其法律性质为对被雇劳动者的离职补贴。
  • 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那么关键是在法院判决后银行如何申请执行。如果银行觉得保证人经济实力较强,有(甚至掌握了线索)现金资产(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等),代偿能力很强,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先执行保证人的财产。
    而且根据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的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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