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但未处理对于房产分割一事,现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该如何操作,是否可到民政局补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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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该房屋归夫妻双方共有、属共同财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应认定为明示放弃个人所有,转为共同所有。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款也转化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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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置房屋,权利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未约定按份共有,可认定共同共有,但在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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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分割,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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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