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2007年的时候,当时村里的干部(书记:沈燕江;村长:沈叶泉)和我家协商拆迁我家老房子(当时共有6户人家)用于建造村里健身广场;给我家换地基二间共计落地面积88方(协议上写是2007年底)可到现在地基也没落实,赔偿款也没有。(我家现有6个人,我奶奶是单独一个户主,我爸也是一个户主)。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可以上法院告村委会吗?

2018-12-27 00:4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  
    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  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  这一农村拆迁赔偿标准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 拆迁补偿的安置房是在集体土地上还是在国有土地上。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的话,属于小产权的房子,不能办理产权证,买卖的话得卖给本村集体组织的原先成员。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得买卖,可以直接卖给国家。
    如果是商品房,有产权证,能办理过户的话,可以自由买卖。
  • 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问题还未达成协议,就对房屋强制动拆的,被拆迁人可向当地政府请示裁决。政府部门会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对安置和补偿问题作出裁决。若对裁决结果还不服,被拆迁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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