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案子在10月的情况下以因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随后嫌疑人被刑拘一个月,10月份的情况下取保侯审。立案侦查到现在早已以往五个半月,公安机关一直未把本案送交到人民检察院,我想问一下是不是违反规定?

2021-03-16 17:49: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处罚的基本依据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被刑拘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则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如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需要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在刑事立案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即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申请程序如下: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同时需要担保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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