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11月4日去了,当初上司和我商量试用期三个月,一个月后觉得项目不适合我,12月1日退休,到了应该支付工资的时候了,公司还没有拖欠,我想问一下怎么回来,谢谢。

2021-03-16 14:33: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签试用期合同的行为违反《劳动法》,依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2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上述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对于新上岗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第2款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即试用期应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而不能单独签定试用期合同。
    单位通过合同约定规避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行为违法。《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对方是用人单位的话,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
  • 律师会帮你组织和商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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