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两次起诉一次公告后,没有判决离婚,现在又向我索取判决书的费用300元,我没有财产纠纷,什么都没有,两次开庭法院以发票没有送达为理由没有判决,现在向我索取判决书的费用是合理的,判决也没有判决离婚,我还在起诉3。

离婚
2021-03-16 09:5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法院开庭判决,需要具体分析,例如: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可以知道准许双方离婚的原则是“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破裂”。
    在确定夫妻感情确实破裂时《婚姻法》列举了四种法定情形。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 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主要有六种:一是直接送达,即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二是留置送达,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三是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四是邮寄送达,是指法院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五是法院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仅对军人、被监禁和被劳动教养的人适用)所在单位代收,然后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最后是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使用。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于当事人的特殊性,法院送达文书的方式也根据不同的当事人做不同的安排,具体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直接送达   对象:在家的当事人   直接送达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当面送给公民,由其签收了就可以了。  
    2.留置送达   对象:不肯接收文书的当事人   法院在送达文书时,对方不肯接收的,送达人会采用让见证人见证、拍照记录等方式确定送达。   注意:如果前去送达的时候,遭到对方家属的拒绝的也是一样,可以按照留置送达的方式确定已经送达。   
    3.委托送达   对象:负责审理该案的法院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   如果直接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法院由于地域问题,直接送达文书至当事人手中确已困难的,就会采用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方式。   受委托的法院送达文书时,会出具相应的委托函。   
    4.邮寄送达   对象:当事人住所离法院路途较远   采用邮寄送达的,人民法院会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政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   
    5.转交送达   对象:军人;被监禁的;被劳动教养的。   
    (1)受送人是军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2)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和劳动改造单位转交;   
    (3)受送达人正在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6.公告送达   对象:当事人下落不明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 1.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一般会判离
    2.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最高院意见中视此种情形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以判离婚
    3.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育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