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三天前退休了。工作交接不清楚,扣除工资是当月的吗?当月工作10天,上个月没有发工资,使用者扣除上个月的工资是合理的吗

2021-03-16 07:5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你试用期届满后,你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只要你按照法律规定提前辞职,工厂无权扣你的工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如果你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提前辞职,给工厂造成损失,工厂有权要求你赔偿,有关赔偿可以从你的当月工资中扣除,但扣除部分不超过你当月工资20%,并且扣除后的工资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如果工厂不能证明受到损失,即使你没有提前30日辞职,工厂也不能扣除你的工资。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工厂扣你工资,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受到损失以及损失的数额。
    四、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你依法辞职后,工厂应该在你与工厂解除劳动合同当日付清全部工资。
  • 公司扣工资不合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 病假扣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请病假一般情况下是不扣工资的,正常的病假都会按照平常来发放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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