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喝醉了开摩托车撞我翻车的车相撞,我没有打开方向指示器,然后他的脚受伤了,打我,警察决定同等的责任,现在对方上诉,要求我赔偿所有的医疗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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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另外,对无证驾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未取得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对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200元罚款。 受害人有经济损失的,你还要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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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相撞一般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进行划分责任后再确定相关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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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即使没有造成事故,最轻也要被吊扣驾照3-6个月,并罚款500-2000元,同时拘役15日以下。
楼主提到的司机,是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不仅仅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而且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了
交通肇事罪,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被刑法列为从重处罚范围。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时还要终身吊销驾照,并赔偿被害人的一切经济和精神损失。
如果有逃逸行为或者无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那就更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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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相撞,对方全责,人伤,应该怎么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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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