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们的钱去他租房那里找到他他说给钱 后来联系不上了 就在去他家找 家里只有他儿子爸妈 他前妻 是在欠我们钱之前离婚的 但是他前妻给我们闹 说她不欠钱不让我们去那个家 我们天天去她天天闹 他爸妈耍泼 倚老卖老 她前妻说 让我们有本事天天闹 她缠死我们 她把他对象藏起来 也不给开门 我们去他就在门口骂 她们虽然离婚了 我们也不是找她 他现在就用这种办法让我们找不到人 欠钱的有能力还钱 现在怎么办 我能起诉她前妻吗

2018-12-26 18:1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或两年以上
      这种情况下,有两种方法可以选择:
      
    1、向法院申请对方死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以上),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其婚姻关系也在宣告之日起解除。
      
    2、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二、夫妻一方下落不明不足两年
      出现这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因夫妻一方出走,不与家庭联系,不承担家庭义务,故意违反婚姻义务,而导致夫妻情感确已破裂。这个时候,当事人可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其他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原因”,向被告最后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欠钱的人跑了,找不到人了,向法院起诉是不能找回钱的。法院一般是不给予立案的。如果欠钱人有财产可以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传票,缺席判决,强制执行其家庭财产。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人民法院在穷尽其他送达手段无法找到被告的情况下,会采用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经公告一定期间后即视为法律上已经送达被告,可以开庭缺席审理
  • 对于欠款纠纷,到法院起诉时,法院会按诉讼标的数额收取诉讼费。具体数额可通过下列公式快速计算:
    档次争议金额计算方法 
     11万元及以下50元 
     21-10万元金额×
    2.5%-200元 
     310-20万元金额×2%+300元  
    420-50万元金额×
    1.5%+1300元 
     550-100万元金额×1%+3,800元 
     6100万-200万元金额×
    0.9%+4,800元 
     7200万-500万元金额×
    0.8%+6,800元 
     8500万-1000万元金额×
    0.7%+11,800元 
     91000万-2000万元金额×
    0.6%+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金额×
    0.5%+41,8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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