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我已经起诉,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

2021-03-14 18:49: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只能和对方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偿还能力,也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代为履行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在将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时随时申请执行,并且不受执行时效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
    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
    6、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强制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强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强制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 对于被执行人没有给钱,拒不执行判决结果的情况,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的执行局或执行庭进行处理。法院一般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由具体执行员及时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对方银行账户,查封其财产、依法划款等。
    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严重情况,还可以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裁判的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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