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和我老公离婚两个月了,当时离婚的时候双方协议好的,两个孩子抚养权归我,他每个月支付两个孩子扶养费五千,但是他现在不仅不支付孩子的扶养费,还对我们破口大骂,他不按协议上的执行,说好的五千,最后他说他只给两千,请问这种我可以去起诉吗,

离婚
2021-03-14 14:23: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支付的,可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 一般来说,夫妻离婚后,由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如果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支付的,可向另一方索要抚养费。
  • 两个孩子,可以让对方多给抚养费,如果对方不给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根据离婚协议向对方索取,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有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