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已经做了55天,公司不给辞工,也没签合,工资押一个月还没领到第一笔工资。辞工老板不批,说我自己走就算旷工,不给我工资,怎么办?
-
按规定,公司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你可以投诉对方。
-
无论何时解除劳动关系,辞工都应当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拒付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不仅追讨应付的工资,还可能主张应付金额的50%-100%赔偿金
-
您好,收集证据,先和老板协商处理,不行的话再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最后再不行就去法院起诉他,建议你委托律师全权代理,帮你讨回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