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男孩,老大判给男方,但孩子不愿和他爸住,离婚2年了,男方没给过孩子生活费。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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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四项理由的,可变更抚养权: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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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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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于变更孩子抚养权的,建议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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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