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在工作中去市里为公司工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时,我们开着公司的车,坐在副驾驶席上,眼睛受伤,缝合十几针,留下永久的伤痕很丑,手也受伤,颈椎也有轻度的变形,很长一段时间就能恢复。这是工伤事故吗?责任是交通事故的对方,对方应该赔偿我吗?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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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主要有一下12项: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二、1-6级伤残津贴(按月享受)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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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可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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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车祸受伤的工伤赔偿金额需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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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