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两岁多了,妻子家在地方,孩子一直由我父母和我们照顾,我和妻子离婚,孩子一般和谁在一起?协商离婚的孩子回到我身边后,她能恢复监护权吗?

离婚
2021-03-13 11:1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特别是女方希望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来看,当事人的这种要求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或调解一次性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况往往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方要求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同意一次性支付;另一方完全有一次性支付的能力;不损害他人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 夫妻离婚时,孩子已经成年的,法院只需要判决离婚,并对财产分割作出解决即可,不再解决孩子的问题。
  • 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时,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岁到8周岁之间看,夫妻双方的综合素质和双方的抚养能力;已满8周岁,当事人应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在离婚时,孩子具体归谁,可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由人民法院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