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我一个五岁的男孩子了,,小宝宝不上一岁她就离开了,,离开了之后就从未回家了看了小孩,如今我想离婚,,又联络不上她,我能做什么,,,离了婚她给孩子抚养费不给????

离婚
2021-03-13 10:29: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婚姻法的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由女方抚养的,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女方不适宜抚养孩子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为工资的20%或30%。另外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方使用家庭暴力的话,那么根据婚姻法32条的规定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没有证据,对方到时候又不承认的话,那么法院第一次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你可以在六个月后在起诉一次,基本上就可以判离了。
    好,首先我国婚姻法上并未分居几年而自动离婚一说,只有婚姻法32条规定,分居满2年的,属于法定判决离婚的理由。现在如果你认为你们的婚姻实在无法继续的话,那么你可以选择离婚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也就是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你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而且要搜集他对你使用家庭暴力的证据,这样不但可以一次就判决离婚,而且在离婚时还可以要求他对你进行损害赔偿的。
  • 一般来说两岁以下孩子判给母亲的概率较大,现在小孩已经四岁,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成长环境以及双方收入水平,具体问题电话联系律师,若满意请点采纳,谢谢。
  • 搞清楚她现在的住处,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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