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怀孕八个月了,想被男人打离婚,但男人不愿意,也不支付任何费用(检查费、生孩子的费用)我的朋友生孩子养育人需要法律责任吗?孩子出生多见可以离婚吗?男人需要向孩子的女人支付抚养费吗?

离婚
2021-03-13 08:08: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赔偿的确定方法:根据无过错方所遭受的财产上的实际损失来计算,注意,此处损失仅是直接损失,不包括因离婚所受到的财产期待权损失。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方法: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2、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无固定收人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孩子一个月,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离婚。
  • 一般情况下,小孩抚养费不可以不给,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抚养费。如果因为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劳动能力可以不支付抚养费,其他的情况就算向法院提出请求也不会被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