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工作的地方招聘的时候说好了上班时间一天7或8个小时,实际我一天只做4小时半,做一天休息几天,招聘我又不让我工作不让我挣钱,现在他们店里人手充足了又辞退我了,我被他们浪费了两个月时间

2023-04-17 21:42: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可以离职
  • 要扣伱的工资肯定是不合理的这是违法的。你可以投诉他们。
  • 辞职一般提前一个月。
  • 干了一天活被辞退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作一天的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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