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直肠癌患者2015年7月申请低保至今没下来,前几天去乡里去问了,民政说我老婆有劳动能力不给办埋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8-12-26 10:39: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患癌症不一定就可以申请低保,一般来说,经济困难的都可以申请低保。但申请不一定会批准低保,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具体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咨询了解。可以申请低保。如果是低保户,可以享受有关的低保户的待遇。
  • 申请低保的条件: 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申报材料
    一、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 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 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 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
    五、 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六、 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 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 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 根据国家最低保障制度,城镇居民享受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
    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应以家庭为单位,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家)、村委会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街道办事处对居(家)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
    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低保证。
  •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不过要照顾女方的利益。一方无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话,可以由当事人协商适当多分一些,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当然,个人财产仍归属个人所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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