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的父亲2个星期前在工地里干活受伤了,他的左脚3个脚趾头被铁锤砸到,其中大脚趾骨头被砸碎。大脚趾在上星期四已动了手术。目前,工地里的承包商已支付了手术费和住宿费。但是,误工费应该怎么算呢?医生说,出院两个星期后,大脚趾露出来的钢筋需要拿掉,一年后大脚趾里的钢筋也需要动手术拿掉。这次我爸爸是临时在工地里干活。

2021-03-12 13:4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公受伤的建议先去劳动局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再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索赔。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等等。
  • 您好,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
    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 工伤出院赔偿如下:
    一、工伤出院后,如果医院有建议休息时间,那么在休息时间内应该按照工伤假休息,在休工伤假期间,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终结后,由公司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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