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向我借钱说是今天借明天还…可是过去三个月了他死活不还,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起诉他吗

2018-12-26 09:47: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钱到期不还的,债权人除了主张债务人还本金外,还需要注意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还可以主张违约金。而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主张还本付息等实际损失。想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在时效内以及搜集相关证据主张,在过程中遇到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协助。
  • 你可以起诉到的,当你起诉到后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对方,即便找不到对方也会判决。判决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你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起码会执行他的财产。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主张权利的,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 民间借贷起诉并没有以借款金额限制起诉条件,只要符合一般的起诉条件即可。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如果债务人借债不还的,当事人协商无效的,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  所以,员工借公司的钱不还的,公司在协商无效的情形下,公司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员工还钱,但是否提起诉讼,由公司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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