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骑车撞人的医药费我都负担不起。如果我坐牢了,医药费还能用吗?

2021-03-12 09:1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中西)药费、住院费、医疗机构的护理费等。凭合法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收费单据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的规定,治疗一般应在发生医疗事故的所在地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未经医院批准或出具证明而强行转院、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患者经医院治疗已痊愈后,没有必要再住院治疗的,应当立即出院。如果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的,继续住院的费用由患者自理。
  • 这位朋友您好,我已详细阅读了您的问题,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我的工作经验和法律相关规定,现答复如下:
    1、当然还要出的。如再有具体问题可来电咨询。
  • 可以以前单位承担医药费。骨折至少10级伤残,一次性赔偿一般10万左右,具体数额与年龄和平均工资有关系,养伤期间待遇应当不变,与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你一臂之力。
    如果满意请采纳,并请给予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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