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咨询个问题,我是做业务员工作的,在执行公司安排的业务时,在拜访客户的途中,看手机信息不小心摔倒受伤(地铁口台阶),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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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单位在一个月内给你认定工伤,如果一个月内单位不给你认定,自己在一年内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认定书下来,在申请工伤鉴定,伤残等级出来后,在根据等级标准向社保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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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场所受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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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
(一)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是工作原因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的前后或者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的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的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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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