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要求签署的《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书》除了要求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经营信息保密外,还要求乙方在离职2年内不得在与公司有竞争、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的单位就职,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认为已经成为或可能成为竞争的单位;而竞业禁止补偿的那条是这样的:经双方协商,乙方离职后,在竞业禁止期内,公司将按月发给乙方补偿费用。补偿费用为:?无。□以乙方离职前12个月本单位的个人月实发平均工资的30%为标准。领取方式为乙方逐月到甲方领取。 我想问,要求乙方离职2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就职是否合理?竞业禁止的补偿费用公司提供两个选择,但公司发出协议书的时候就已经默认勾选了无,这样的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021-03-11 23:04: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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