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下,夫妻婚后买的房,按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但是在结婚之后购买的,首付款也是夫妻共同出资。但付了两年房贷后,男方父母出资一次性还完。这种情况如果夫妻离婚后,男方父母出资部分男方父母可以主张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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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的房,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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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买房离婚分割需要分情况考虑:
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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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婚后由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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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