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首付父母付钱,婚后我(男)自己还房贷,女方要求婚后加她名。加与不加是不是首付还是属于男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共同的。

2021-03-11 14:1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 上述情况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男方婚前付首付买房,婚后追加女方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的话,因为已经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有贷款的话先偿清贷款,然后才能进行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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