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去年我坐别人车出了车祸,双方都住院了,交警队判对方全责,当时他就只赔付了医药费,后来就联系不上他了,现在不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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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和使用人不是一个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车辆所有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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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的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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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警,由交警来划分责任,责任认定为对方全责的,对方需要承担100%的赔偿,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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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