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合同在2017.5.28日到期,但是现在公司没有告诉我不能继续合同。如果公司不和我继续合同的话,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呢?如果公司一直没有签字的话,我只能从5.28到现在的工资吗?我在单位工作了7年,签了3次合同。

2021-03-11 08:22: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不论哪方不续签,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后,单位都应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劳动仲裁,要求按照工作年限补偿经济补偿金,如涉及未签劳动合同、未支付加班费、未足额缴纳社保的情况也可一并要求赔偿
  • 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另如果单位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应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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