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有两条间老房子是集体土地,本来爸爸兄弟四人爷爷分给他们一人一条间的,后来爸爸把三伯那一间与我们相邻的也用一万块钱买来了,但是这个一万块钱我爸爸当时是让我奶奶拿给我伯伯的,这样也就算把房子卖给我爸了之前俩人也没有写任何字据!后来因为需要我爸就把这两间房子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办了(伯伯之前是没办证的)现在都是我爸爸自己名字了!现在我奶奶过世了老房子也升值了,我爸爸想把两间老房拆掉翻建伯伯竟然提出无理要求说不让我们把他卖给我们那间拆掉,要收回房子,说之前一万块买房子的钱是奶奶给的,不是我爸的,即使是我爸的也是一万块当房租的。房子还是他们的!

????????他们有权利收回房子吗?我们现在两间老房要拆掉重新盖伯伯是不是无权干涉?

2018-12-26 03:34: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 拆迁补偿的依据是房产证和土地证,土地证和房产证是拆迁最可靠依据,凭土地证是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的,房产证名字如果是你的,他人在原使用者未同意下无权过户,单位集资盖房,既然给你们办理了土地分证,那么其原来的土地证也就作废了,不可能去更改你的土地证使用者,留好你的土地证吧,那个就是拆迁的本钱
  • 小产权房产证是在房管局没有记录的,主要是你们私下协商一致后,去发证的单位办理就行,小产权房的房产证一般是你们当地的乡政府或镇政府办理的!无需去房管局,因为小产权房在房管局压根就是不能做备案的,更不用说办理房产证的事了。
    不过小产权房购买还是需要谨慎的

  • 一、按照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可以由两个两个以上的产权人共有,共有可以按份共有,也可以共同共有
    二、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是两个以上的话,则是共有产权人,产权人的名字没有前面和后面的区别,不是登记在前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高,登记在后面的占所有权的比例就低,我国《物权法》规定,共有产权人可以自行约定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产权证上面会明确标明比例份额,而不是以产权人名字登记的前、后顺序来确定产权比例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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