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2010年9月25日入职到一个公司的,单休制,公司一直说给我上保险签合同,却一直没上过,我工作到2011年10月14号,老板把我叫到办公室因为工作上一点小小的问题,和我争执了起来,我顶撞了他,他让我立刻走人辞退我,我怀孕已经两个月了,我要打我我说我怀孕了,他一把把我从椅子推到地上,后来又给我道歉,说他不知道我怀孕了,就在当天下午给我结清了工资。我现在想申请劳动仲裁,手头上就有,一个工作证,工作证上有我名字,贴了我照片,也盖了公司章,就是没有入职时间,还有我工作期间,公司给我印制了名片,也就这两样东西。工资是老板让我们自己办的卡,每月他用网银转账给我转到我的卡上,给我转工资的电子回执单我也只有3个月的,都是他转完我要求要他发我邮箱的。我想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情况,都还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劳动仲裁,才能有把握的仲裁成功,感谢答复,合适我会请位律师!

仲裁
2018-12-26 03:03: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三)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四)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 你好,没有合同 劳动仲裁申请需要的其他证据有: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三)、
    (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申诉书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一份;
    3、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复印证据资料一式三份,如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单、工牌、上班打卡记录、同事的证人证言等。
    最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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