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司不在申请报表上盖章,该怎么办?我在公司上班6年,个人和公司正常交住房公积金近6年,现在购买一101平方商品房,首付13万(房屋总价30万),我现在月工资在2100左右(个人交住房公积金月217元,占工资10%,公司交217元),按照住房公积金处要求已经办理个人信贷良好证明,房产抵押公证,房产评估等,就在住房公积金要办理贷款是要求公司在申请报表上盖公司单位章和财务章(用来证明我是公司员工和月工资有2170),而公司现在却拒绝盖章,理由是公司没有先例!!请问自己能通过何种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公证
2018-12-26 01:35: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拥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公积金贷公积金贷款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其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及其家属亲属缴存的公积金总额至少达到新购建(大修)住房支出的30%;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最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已全面实施 贷款流程相应简化
    凡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未负有住房贷款债务。
    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能提供《担保法》、《物权法》规定的合法有效的贷款抵押财产、连带担保保证文书。
    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含单位部分)原则上应缴交至申请之日的上一月。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间不得超过商品房合同签订时间一年或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二手房不得超过过户后半年。
    借款人提供现房抵押时,抵押物两证办证时间超过一年的需重新评估,评估机构需是在中心登记备案的机构。
  • 商业贷款利率上调后,公积金贷款因为利率低开始受到更多购房人的青睐。目前,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也提高了,贷款门槛提高。现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应该办理什么样的手续呢?  第一,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借款人持购建房屋合同或协议(购买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建房、修房的须持政府土地规划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市区县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的申请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二,签订借款合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银行)审核批准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用房地产抵押的签订抵押合同,个人担保的需要享受公积金的个人双人担保)。  第三,办理住房抵押的要去办理房产抵押公证。届时,需要带好房产证(及土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和复印件一式5份,办理公证和房屋他项权证有关手续。  第四,借款人用房产抵押办理完抵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或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届时,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委托建设银行房信部门按时把款打入您的个人账户。  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时要注意:  
    1.申请时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连续一年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借款人及配偶未曾申请取得过公积金贷款或取得的公积金贷款已归还完毕;  
    2.借款人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借款人需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达到相关要求;  
    4.借款人需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5.借款人需有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 如果不还贷款,银行会拍卖房子。最好不要走到拍卖这一步,因为拍卖价比正常交易价要低很多,借款人会损失相当多的房款,还有诉讼费、执行费和律师费。最好先把贷款还清,可以借钱,然后自己把房子卖掉,来偿还借款。
  • 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程序

    一、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二、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