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再婚了。可以减少孩子抚养费吗?

2021-03-10 18:0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继子女的拟制血亲关系解除会随之离婚而解除,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继子的抚养费还是由其生父母承担。
    也就是说再婚夫妻离婚的话,再婚生的孩子就需要承担抚养费,继子女的抚养尤其生父母承担。再婚涉及的抚养费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可以找个再婚子女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
  • 父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抚养费可以适当减少:
    1、给付方的收入明显减少,虽经努力,仍维持在较低的水平;
    2、给付方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定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又有抚养能力;
    3、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抚养孩子是父母应尽的义务,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不会因为一方再婚而消失,所以再婚也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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