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我的问题,我在九月四号晚上出了事故,电瓶车和小车撞了交警认定是对面全责,当时到医院检查食指连着掌心部位骨折,对方的垫付医药费和修车费,我受伤部位骨折恢复情况不乐观可以要求进行手术吗

2021-03-10 16:28: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当事人请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车辆维修损失的认定以确有必要和实际发生为标准。定损单是保险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车辆维修所需费用的估价,而维修发费是实际维修费用的依据。
  • 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伤,要先去做伤残鉴定评定等级,然后根据实际伤残等级进行赔偿,如果伤势不造成人员致残或死亡的,需要赔偿的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费用,根据实际医疗所耗费用进行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导骨折,需要做伤残等级评定,具体根据伤残鉴定进行赔偿。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而受伤的,应根据事故责任来向对方主张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则来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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