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精神病人未婚,他的兄弟姐妹可以做监护人吗?

2021-03-10 15:19: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侦查、起诉、审判程序中,经常遇到有不少精神病人的家属、监护人、以犯罪人是精神病患者、曾患有精神病、曾有患病家族史、曾怀疑或医治过为由,要求乡村、街道及社会团体和邻居出证证明犯罪人犯罪时患精神病,以图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未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证明,因无法律效力而不应采纳,对此类精神病人的犯罪,仍应依法判处。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当人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它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
  • 如果符合规定是可以更改的,有些监护人会因为惧怕麻烦不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严重影响了病人的日常生活,那么这时候是可以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变更监护人的决定的,一般的监护顺序是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这样的顺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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