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3年进入公司,至今工作了6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保险,每天工作10小时,没有加班费,每周休息,没有法定假日休息,应该怎样解决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10 11:15: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据此规定,由于公司未安排你休年假,公司应当对你的5天年休假,按照你日工资收入的300%给予经济补偿。 加班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也可以到劳动局投诉要求支付。
  • 用人单位不支付员工工资和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让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的。
  • 加班没有加班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受时效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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