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结婚十多年了,结婚前丈夫在公公工厂工作,没有工资,钱一直有公公,结婚后又工作了三四年,工厂倒闭了,丈夫现在离婚了,给公公打工这几年是夫妻的财产吗?

离婚
2021-03-10 09:1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你好,据《婚姻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已结婚的夫妻,工资属于婚后所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 你好,婚前财产不用做协议约定,婚后仍然属于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